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

发布日期】 2025731

施行日期】 202588

【相关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2161/content.html

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202588日及之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 20258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8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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