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改办法规规〔2025〕46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8日
【施行日期】 2025年6月1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505/t20250513_1397686.html
该《规则》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以该委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旨在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
《规则》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同裁量阶次(包括: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以及相关的程序要求。
同时,《规则》明确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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