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

【发布文号】 发改财金〔2025565

【发布日期】 2025429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html

通知要求在20259月底前全面实施“信用代证”改革,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部门出具的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 专用信用报告应至少包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名单、犯罪记录等信息。
  • 专用信用报告的适用对象包括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专用信用报告适用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 专用信用报告将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事项中全面代替各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如企业申请融资(贷款、IPO)等,就可以用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以往税务、社保、环保等部门出具的一摞合规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建立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作为集中公示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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